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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2014“百里画廊,养生临安”全省旅游摄影大赛
2014“百里画廊,养生临安”全省旅游摄影大赛
责编:小兰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5-12 来源: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:5300 次  【打印

为全面展示临安市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旅游发展成就,助力打造中国生态养生旅游第一品牌,提升临安市知名度和美誉度,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、临安市人民政府、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,临安市旅游局、杭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,临安市摄影家协会协办的2014“百里画廊,养生临安”全省旅游摄影大赛正式启动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(一)主办单位

杭州市旅游委员会

临安市人民政府
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(二)承办单位

临安市旅游局

杭州市摄影家协会

(三)协办单位

临安市摄影家协会

二、大赛主题

反映临安市境内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面貌的摄影作品。

三、征稿时间

2014年5月10日至8月31日

四、征稿细则

1、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。主题不符的作品不能参赛。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2010年1月1日之后,已在省级比赛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得投稿。

2、本次大展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传统、数码、黑白、彩色作品均可。数码相机拍摄时建议RAW格式(原始数据底片格式)文件。

3、投稿方式:

纸质作品投稿: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(25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厘米×20厘米);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;本次大赛拒收组照。作品请勿装裱,作品背面必须注明: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百里画廊,养生临安”全省旅游摄影大赛。

4、为便于入展作品的影像鉴定,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请将拍摄的原始文件保存好,接到调底通知后,须将入展作品的数据文件发到杭州市摄影家协会,如不能按期提交,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邮寄入展作品调底光盘时,请包装妥当,以防损坏。

5、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,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

6、凡获奖作品,主、承办方有免费使用权,可在展览、画册、报刊、杂志、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

7、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(她)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给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,投稿者应予以赔偿。

8、参加本届大赛的入选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凭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和临安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,可享受临安市境内各景区免门票的优惠。

9、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遗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
10、本次大赛稿酬税费由举办方代扣代缴。

11、本届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影展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。

五、获奖作品数量和奖金设置

一等奖    1名    奖金 8000元

二等奖    3名    奖金 3000元

三等奖    6名    奖金 1000元

优秀奖  100名    奖金  300元

入展等级奖的作者不重复,优秀奖作者可以重复,个人获奖总数不超过5幅。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

六、投稿地址

浙江省临安市旅游局(浙江省临安市天目路 327 号),邮编311300,联系人:胡剑欢  电话:0571—63810131


“百里画廊,养生临安”全省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

2014年5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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